西乌珠穆沁旗人民法院一日拘留两名ldq
2022/7/7 来源:不详行政求职招聘QQ群 http://liangssw.com/bozhu/12640.html
10月13日,西乌珠穆沁旗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西乌旗法院)在执行工作例会上,决定重点解决一批“骨头案”、“钉子案”,尤其是涉民生、涉金融案件,最大限度地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姜某某系与王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执行人,经西乌旗法院成功调解后达成协议,被告姜某某偿还原告王某某借款55万元。姜某某在法律文书生效后未按期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转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约谈姜某某,但其总以各种理由搪塞,拒不履行。10月13日,执行法官再次将姜某某约至执行局面谈,但被执行人仍抱着逃避债务的侥幸心理,以各种借口继续推拖,最终西乌旗法院经合议庭合议后依法对被执行人姜某某处以拘留十五天、罚款五万元的处罚。
苏某某系一起加工承揽合同纠纷的被执行人,原被告经西乌旗法院民事审判庭调解后,被执行人苏某某同意于年2月8日之前给付原告张某某全部欠款,但到期后仍有2万元欠款至今未履行。
通过调查,了解到苏某某完全具有履行能力,执行干警多次与苏某某协商未果,便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苏某某仍拒不履行。10月13日,执行干警再次与苏某某约谈,苏某某态度蛮横,在执行干警进行思想工作并指出其违法之处时,其仍拒绝履行义务,声称不怕被采取强制措施,并让案外人将13个月大的孙子抱至法院,上演了一场“苦肉计”,以儿子儿媳在呼市,孙子没人照看为由企图逃避执行,妨碍执行公务。执行法官看穿了苏某某的把戏,派了两名女干警帮助其照看孩子,随后西乌旗法院合议庭合议后当即在审判大楼前依法对被执行人苏某某处以拘留十五天、罚款十万元的处罚。
通过两起拘留案件的执行,不仅实现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让被执行人和围观群众深深的体会到法律的刚正和严肃,接下来,西乌旗法院执行局将会继续用好用足各类强制执行措施,铲除“老赖”,维护司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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