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涿鹿县酒驾醉驾人员
2022/6/20 来源:不详“酒驾猛如虎”,酒驾、醉驾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造成很多严重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轻则罚款扣分吊销驾驶本,重则车毁人亡害人害己。为此,涿鹿交警对酒驾违法行为持续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查处态势。
在此,交警蜀黍奉劝各位心存侥幸者
请不要用端起酒杯的手,握住生命的方向盘!
处罚不是最终目的,驾照可以再考,
但生命不能重来……
现曝光近期酒后驾车驾驶人名单。
望大家引以为戒
1.任某某
■7月6日21时02分,任某某驾驶车辆号牌为“冀G***25”汽车在涿鹿县京拉线-公里米被查获,经过抽血检测,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98mg/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吊销驾驶证,并追究刑事责任。
2.董某某
■7月14日21时18分,董某某驾驶车辆号牌为“豫P***92”汽车在涿鹿县隆都路与新合作路交叉口被查获,经过抽血检测,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4mg/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吊销驾驶证,并追究刑事责任。
3.张某某
■7月25日21时50分,张某某驾驶车辆号牌为“皖N***99”汽车在涿鹿县合符大街与隆都路交叉口被查获,经过酒精检测仪检测,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71mg/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0元罚款暂扣驾驶证6个月。
4.闫某某
■7月23日15时22分,闫某某驾驶摩托车在涿鹿县矾山古镇路被查获,经过酒精检测仪检测,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9mg/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且准驾不符,未悬挂车牌,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处罚结果元罚款暂扣驾驶证6个月。
5.展某某
■7月16日21时29分,展某某驾驶车辆号牌为“冀G***79”汽车在涿鹿县县道-3公里被查获,经过酒精检测仪检测,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36mg/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0元罚款暂扣驾驶证6个月。
6.赵某某
■7月25日22时29分,赵某某驾驶车辆号牌为“冀G***61”汽车在涿鹿县县道-3公里被查获,经过酒精检测仪检测,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34mg/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0元罚款暂扣驾驶证6个月。
7.徐某某
■7月22日21时31分,徐某某驾驶车辆号牌为“冀G***23”汽车在涿鹿县隆都路与东环路交叉口被查获,经过酒精检测仪检测,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64mg/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0元罚款暂扣驾驶证6个月。
酒驾醉驾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我们将始终坚持严管严查不放松
也希望广大驾驶员朋友
珍爱生命、拒绝禁驾
来源:涿鹿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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