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乌珠穆沁旗人民法院执行ldquo亮

2022/7/12 来源:不详

8月10日上午11:00,西乌珠穆沁旗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西乌旗法院)开展了执行“亮剑”--白音华镇“回马枪”行动。白音华镇工业园区管委会党务书记敖宝玲、白音华镇4个露天煤矿主要领导、白音华镇派出所干警及锡林郭勒日报、锡林郭勒盟电视台、西乌旗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参加了此次活动。

活动在白音华镇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楼前举行,由西乌旗法院纪检组组长白双全主持,白音华镇工业园区管委会党务书记敖宝玲讲话指出,西乌旗法院执行“亮剑”--巴彦花镇“回马枪”行动的开展将社会各界的力量凝聚起来,加强对被执行人的震慑力,加大对失信“老赖”的曝光、打击和惩戒力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白音华镇工业园区管委会会在最大程度上协助法院执行工作,推动活动深入开展,形成长效机制,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共同为构建和谐西乌作出贡献。

随后,西乌旗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白音宝力格指出,自7月14日开展执行专项年--“亮剑”行动以来,西乌旗法院向藐视法律、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发动凌厉攻势,通过第一阶段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采取拘留措施,截止8月9日,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0人,拘留4人,罚款5万元,到位执行标的突破一百六十万元,活动迎来开门红,取得良好社会效果。西乌旗法院将再接再厉,对前段执行工作杀个“回马枪”,针对取得的成绩与存在的问题更好地改进与提高,将执行专项年--“亮剑”行动形成长效机制;鼓励干警发扬连续作战的顽强精神,激励干警始终保持高昂的工作斗志不松懈,保持对被执行人的高压态势不放松,务必摈弃虎头蛇尾的现象,坚决把行动进行到底,坚决把这一仗打赢。

随后,西乌旗法院执行干警到白音华镇开展宣传活动,向咨询和过往的群众发放了50余份关于限制高消费、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方面的宣传材料并耐心的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构成犯罪的情形。

宣传过后,白音宝力格院长及执行干警到当事人家中现场执行案件。年,徐某和周某某因买卖合同纠纷被马某某起诉至法庭,经开庭审理,判决被告徐某偿还欠款原告材料款.00元,被告周某某承担连带责任。判决书生效后,二被告一直未履行判决义务,执行过程中,周某某不主动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在执行“亮剑”--白音华镇“回马枪”行动中西乌旗法院经合议庭合议,当场依法作出拘留决定书、罚款决定书,决定对被执行人周某某拘留十五日、罚款五万元,并现场对周某某实施了拘留,使其这种恶意逃避执行的行为得到了严惩,维护了司法尊严和权威。

此次行动西乌旗法院打破正常8小时工作制,采取“早出击,晚突击,节假日袭击”的办法,利用早晚和节假日加班集中研究行动方案和疑难案件,集中围堵逃避债务的当事人,所有警车和装备集中管理随时待命,对当事人提供和发现的执行线索随时安排机动小组外出执行。西乌旗法院通过对执行工作“高标准要求、高标准落实、高标准监督”的“三高”举措,实现了执行工作的新跨越。这既是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具体体现,同时也是践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行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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