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碰到这样的熟人,老年

2024/10/6 来源:不详

基本案情

被告人聂某某自年11月至年9月期间,编造虚假理由,并隐瞒其没有偿还能力的事实,共骗取15名被害人共计.00元(陆拾陆万陆仟叁佰元),全部用于偿还个人网络贷款。案发后,被告人聂某某偿还于某某等3名被害人元。

年12月2日西乌珠穆沁旗人民检察院对聂某某提起公诉。

年2月24日被告人聂某某因诈骗罪被西乌珠穆沁旗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被告人聂某某没有提出上诉。

老年人“掉进”熟人“陷阱”

被告人聂某某案发时53周岁,本案涉及2名60周岁以上的被害人,2人合计损失元。

检察机关审查发现:因2名被害人与被告人聂某某系同事关系,被告人聂某某向其2人借款时,2人没有要求被告人聂某某签订借条,因同事关系使2名被害人对被告人聂某某降低了防范意识。

温馨提示

老年人对熟人的防范意识较低,易成为犯罪嫌疑人实施诈骗犯罪的对象。在此提醒老年朋友:要时刻保持警戒心理,加强自身对风险的认知,防止犯罪分子以感情融化、高利诱惑等骗术对老年人实施诈骗,避免掉进“熟人“陷阱。

检察官建议

一是在严厉打击诈骗犯罪、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各级政法机关、各部门团体企事业单位应加强对老年人的法治意识宣传,帮助老年人提升自我保护意识,不盲听盲信,提高警惕及时避开骗局。

二是提醒老年人群体在日常生活中要加强防范意识,切勿轻易泄露个人信息,勿轻信推销,如果遇到无法辨别真伪的情况应及时向家人或者有关部门求助,同时记得保存好转账记录、收据、对方身份信息等客观证据。

三是建议年轻子女平时对家中老人多些关心,多些陪伴,将一些诈骗的案例分享给老人,向老人传授防骗知识,提升老人防骗意识,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来源:锡林郭勒检察主编:王渊编辑:龚雪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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