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某券商被判赔294亿元回应后续
2024/12/12 来源:不详北京著名的白癜风医院 http://www.t52mal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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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某券商被判赔2.94亿元!回应:后续公司将提起上诉
-11-20东北证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的金额:本金人民币,,.90元及相应利息
4.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判决为一审判决,最终诉讼及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暂时无法预计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年11月17日,公司收到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吉01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公司于本《民事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吉林敦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0元及利息(利息以,,.90元为基数,从年4月30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年8月19日,年8月20日之后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偿付之日止)。
公司与吉林敦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侵权纠纷案
年5月19日,原告吉林敦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敦化农商行”)以公司作为“东北证券长盈4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在该产品设立、募集和存续过程中未履行管理人的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导致敦化农商行遭受重大损失,,.82元为由,向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东北证券长盈4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长盈4号”)由公司作为管理人于年发起设立,委托人为恒丰银行南通分行。产品设立后,委托人指令公司与吉林昊融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特定股权收益权转让与回购协议》,投资3亿元用于受让昊融集团持有的8,万股吉恩镍业股票收益权。后恒丰银行南通分行将“长盈4号”资产受益权转让给敦化农商行。年4月,因昊融集团在“长盈4号”到期后无法按期支付回购本金和溢价款,敦化农商行以昊融集团和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经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两级法院审理,判决公司以案涉万股吉恩镍业股票被处置时价格为限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该诉讼案件终结。以上历史诉讼情况详见公司-年年度报告。
本次诉讼系敦化农商行对公司再次提起的诉讼。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案尚在审理中。
年4月25日,吉林敦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敦化农商行”)以吉林昊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融集团”)、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为被告、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为第三人提起诉讼,要求昊融集团支付特定股权收益权回购款本金及溢价款共3.亿元,逾期罚息2,万元,东北证券对解质押万股吉恩镍业股票、1,万股东海证券股权未办理质押登记、未办理西乌珠穆沁旗昊融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99%的股权质押的行为在3.亿元范围内承担优先偿付责任。案件经吉林省高院一审及最高人民法院二审判决:公司以案涉万股吉恩镍业股票被处置时的价格为限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截至年6月30日公司针对该事项确认预计负债.20万元。
年5月19日,原告敦化农商行以公司作为“东北证券长盈4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在该产品设立、募集和存续过程中未履行管理人的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导致敦化农商行遭受重大损失,,.82元为由,向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公司予以赔偿。本次诉讼系敦化农商行对公司再次提起的诉讼。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年6月30日),本案尚在审理中。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年6月30日)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发生影响本期财务报表阅读和理解的其他重要或有事项。
股票代码:686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的金额:本金人民币,,.90元及相应利息
4.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判决为一审判决,最终诉讼及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暂时无法预计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监管业务指引第2号——临时报告(年修订)》相关规定,现将债券发行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有关诉讼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年5月19日,吉林敦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敦化农商行”)以公司作为“东北证券长盈4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在该产品设立、募集和存续过程中未履行管理人的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导致敦化农商行遭受重大损失为由,向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公司予以赔偿。具体诉讼情况详见公司于年8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