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开展223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责
2023/6/28 来源:不详2月23日上午8时20分,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银漫矿业公司井下运送工人车辆发生事故,造成22人死亡、28人受伤。
事故发生后,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高度重视,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刘奇凡先期作出安排部署,并派员赴锡林郭勒盟实地调查指导事故处置工作。锡林郭勒盟纪委监委对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立即启动审查调查程序,同步介入事故调查处置工作,并于当天派员赴事故现场,详细了解有关情况,积极参与事故调查处置相关工作。
2月25日,锡林郭勒盟纪委监委成立由主要领导总负责,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任组长的西乌珠穆沁旗银漫矿业公司“2·23”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专案组,抽调全盟办案骨干力量,深入西乌珠穆沁旗对事故责任依规依纪依法开展深入调查。锡林郭勒盟纪委监委主要领导要求专案组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2·23”重大事故追责问责工作的要求,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高质量、高效率开展事故责任调查工作,以扎实有效的工作回应社会关切。
2月27日,锡林郭勒盟纪委监委对西乌珠穆沁旗银漫矿业公司“2·23”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中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西乌珠穆沁旗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高晓波,西乌珠穆沁旗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司全成,西乌珠穆沁旗林业草原局党组书记、局长姚玉清(原任西乌珠穆沁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西乌珠穆沁旗应急管理局党组成员包凤山,西乌珠穆沁旗安全生产综合执法局局长高栋等5名公职人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在主动开展处置“2·23”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工作的同时,锡林郭勒盟纪委监委抽调13名纪检监察干部,结合锡林郭勒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对各地区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主体责任、监管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往往是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纪委监委必须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对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履行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以强有力的问责倒逼责任落实。”锡林郭勒盟盟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恩和特布沁表示,锡林郭勒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继续加强对相关部门和党员干部履行监管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把生产安全领域违纪违法行为作为审查调查工作的重点,对存在失职、渎职的党员干部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王小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