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设核酸样本采集地点的公告

2023/7/16 来源:不详

                            

鉴于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严峻形势,为进一步提高核酸检测预警的灵敏度,满足广大群众自愿核酸检测需求,西乌旗卫健委决定自年10月29日起,医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巴彦花镇中心卫生院等核酸采样地点,全面开展自愿核酸检测人员样本采集工作。现将全旗核酸采样地点公告如下:

一、采样地点和时间

(一)旗医院

1.采样时间:周一至周日全天(除消毒时间外,消毒时间为11:30-13:00、17:00-18:40、23:30-1:00、6:30-8:00);

2.采样地点:旗医院东南角核酸采集站;

3.取报告时间:上午8:00-11:30之间核酸采样者,于当晚20:00-21:00时门诊大厅门口西侧自助机取核酸检测报告单;上午11:30之后核酸采样者于第二日12:00-14:00时门诊大厅门口西侧自助机取报告单。

(二)医院

1.采样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0:30;

2.采样地点:医院北侧服务楼(食堂)西侧;

3.取报告时间:第二日9:00之后在门诊大厅入口处(太阳棚)领取报告单。

(三)旗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1.采样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0:30;

2.采样地点:妇幼楼东侧;

3.取报告时间:第二日9:00之后在妇幼西门取报告单。

(四)巴彦花镇中心卫生院

1.采样时间:周一至周日,上午8:30—11:30;

2.采样地点:巴彦花镇中心卫生院核酸采样点。

3.取报告时间:当日在核酸检测点取报告单

二、注意事项

采样前30分钟请勿吸烟、饮酒、勿嚼口香糖等。核酸采样期间,要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携带身份证,有序排队,保持一米以上间距,不扎堆、不聚集,严防人员聚集和交叉感染。采样结束后,请及时离开,减少流动,注意防寒保暖。

西乌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年10月28日

来源:西乌珠穆沁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扫描

转载请注明:
http://www.3g-city.net/gjyzl/5508.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网站首页 版权信息 发布优势 合作伙伴 隐私保护 服务条款 网站地图 网站简介

    温馨提示:本站信息不能作为诊断和医疗依据
    版权所有2014-2024 冀ICP备19027023号-6
    今天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