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设核酸样本采集地点的公告
2023/7/16 来源:不详
鉴于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严峻形势,为进一步提高核酸检测预警的灵敏度,满足广大群众自愿核酸检测需求,西乌旗卫健委决定自年10月29日起,医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巴彦花镇中心卫生院等核酸采样地点,全面开展自愿核酸检测人员样本采集工作。现将全旗核酸采样地点公告如下:
一、采样地点和时间
(一)旗医院
1.采样时间:周一至周日全天(除消毒时间外,消毒时间为11:30-13:00、17:00-18:40、23:30-1:00、6:30-8:00);
2.采样地点:旗医院东南角核酸采集站;
3.取报告时间:上午8:00-11:30之间核酸采样者,于当晚20:00-21:00时门诊大厅门口西侧自助机取核酸检测报告单;上午11:30之后核酸采样者于第二日12:00-14:00时门诊大厅门口西侧自助机取报告单。
(二)医院
1.采样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0:30;
2.采样地点:医院北侧服务楼(食堂)西侧;
3.取报告时间:第二日9:00之后在门诊大厅入口处(太阳棚)领取报告单。
(三)旗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1.采样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0:30;
2.采样地点:妇幼楼东侧;
3.取报告时间:第二日9:00之后在妇幼西门取报告单。
(四)巴彦花镇中心卫生院
1.采样时间:周一至周日,上午8:30—11:30;
2.采样地点:巴彦花镇中心卫生院核酸采样点。
3.取报告时间:当日在核酸检测点取报告单
二、注意事项
采样前30分钟请勿吸烟、饮酒、勿嚼口香糖等。核酸采样期间,要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携带身份证,有序排队,保持一米以上间距,不扎堆、不聚集,严防人员聚集和交叉感染。采样结束后,请及时离开,减少流动,注意防寒保暖。
西乌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年10月28日
来源:西乌珠穆沁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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